各学院:
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、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和学校《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教务处汇总整理了需要各教学单位填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表,采集的数据将作为我省高校质量常态监测、院校评估、学科专业评估等监测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,也是学校评估学院、学科专业的重要依据。现将“学院篇”和“专业篇”中教务处牵头部分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1.各教学单位需要填报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共涉及7张大表,按照教务处科室职责分工进行了分类,详见附件列表。
2.与教学相关的数据统计时间分为三类,已分别在表格上标注,一类是按学年进行统计,指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;一类是按自然年进行统计,指从1月1日至12月31日,本次涉及“自然年”的表格统计2024和2025两个年度;一类是按时点进行统计,除有特别说明外,截至2025年12月31日。
3.每张数据统计表均进行了详细的数据采集说明,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说明要求认真组织填报,若有疑问可分别咨询相关科室。表【4_4】专任教师教育教学信息会在人力资源处明确专任教师名单后,单独发给学院进行填报。
4.创新创业学院统计的学生竞赛获奖、学生发表论文、学生专利著作权等数据量大,不采用填报数据采集表学院汇总上报的形式,由学院通知、督导学生登录教务综合系统自行填报完成。学生填报后,指导教师、学院管理人员在系统平台督查填报数据的准确性、完整性,院级审核人员及时完成审核。详见《教务系统学生创新实践成果登记操作指南》(附件)。
5.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17日下班之前完成提交相关科室,电子版通过青大教学QQ群、微信群或邮箱分别发送各科室。涉及个人信息的表格一定注意避免信息泄露。
6.由于表格较多,各学院可以集中完成某一个科室的表格后,及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给该科室,以便科室审查汇总。各科室表格的纸质版可以最后一并按时集中报送,表格页数多的可只交首末页。
附件:
序号
|
表单名称 |
填表说明 |
联系部门 |
联系电话 |
报送邮箱 |
1 |
【2_7】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(时点)(原表 2-7-2)模版 |
获批省级及以上虚拟仿真类一流课程的学院填写 |
教研办 办公楼106 |
85953757 |
qdukcb@163.com |
2 |
【6-6】专业培养计划表(时点,截至2025.12.31)(原表 4-2)模版 |
|
3 |
【7_9】本科在线课程情况(学年)(原表 5-3)2025教研办 |
|
4 |
教研办-表工科-1工科类专业课程情况 |
开设工科专业学院填报 |
5 |
【9_5_2】教师主编或参编本科教材情况(自然年)(2024-2025年度)模版 |
|
6 |
【4_2】管理人员信息(时点)(原表 3-2)(基础数据表)模版 |
填写学院分管教学领导、院级督学、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。 |
评价办 办公楼107 |
85951205 |
qdupjb@163.com |
8 |
【4_6】校外教师(导师)信息(时点)(基础数据表)模版 |
各学院根据前期报送名单,重新报送这张新表 |
9 |
【8_10】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(学年)(原表 6-6-9)_模版 |
体育学院报送该表 |
10 |
【7_6】分专业(大类)专业实验课情况(学年)(原表5-1-3)模版 |
主要采集分专业(大类)专业实验课情况(学年),学院需补充所用实验场所、场所代码以及缺少的数据,同时核对数据是否准确。补充未导出的实习课程可以自行增行,并按要求填报。实验场所及场所代码待资产处上报后会及时发送给各学院。 |
实践办 办公楼102 |
85953560 |
qdusysj@163.com |
11 |
【7_11】本科校内外实习、实践、实训基地(时点、学年)(原表 2-4)模版 |
采集各院系所属的各个专业使用的校内外实习、实践、实训基地,同一基地可以在不同专业之间重复采集。 |
12 |
【7_12】本科生校内外实习情况(学年)模版 |
主要采集每个学生的实习情况,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学生自行参与的校内外实习活动均填入此表。 |
13 |
教务系统学生创新实践成果登记操作指南 |
学院通知、督导学生登录教务综合系统自行填报学生竞赛获奖、学生发表论文、学生专利著作权等数据。学生填报后,指导教师、学院管理人员在系统平台督查填报数据的准确性、完整性,院级审核人员及时完成审核。 |
创新创业学院 |
85957378 |
|
教务处
2025年12月5日